1、淋巴细胞异常
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与暴露 1 个月时的初始淋巴细胞增多相关,随后在治疗 12 个月期间平均绝对淋巴细胞计数逐渐下降至基线以下约 10%。淋巴细胞计数低于 500 个细胞/mm3与治疗感染和严重感染的发生率增加相关。
避免对淋巴细胞计数低(即低于 500 个细胞/mm3)的患者开始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对于确诊的绝对淋巴细胞计数低于 500 个细胞/mm3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
在基线时以及此后每 3 个月监测一次淋巴细胞计数。基于淋巴细胞计数的推荐修改。
2、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与安慰剂相比,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低于 2000 个细胞/mm3)发生率增加相关。
避免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低(即 ANC 低于 1000 个细胞/mm3)的患者开始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对于持续 ANC 为 500 至 1000 个细胞/mm3的患者,中断托法替布(Tofacitinib)给药,直至 ANC 大于或等于 1000 个细胞/mm3。对于 ANC 低于 500 个细胞/mm3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
在基线和治疗 4-8 周后以及此后每 3 个月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对于基于 ANC 结果的建议修改。
3、贫血
避免对血红蛋白水平低(即低于9 g/dL)的患者开始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对于血红蛋白水平低于 8 g/dL 或治疗期间血红蛋白水平下降大于2 g/dL 的患者,应中断托法替布(Tofacitinib)的治疗。
在基线和治疗 4-8 周后以及此后每 3 个月监测一次血红蛋白。根据血红蛋白结果推荐的修改。
4、肝酶升高
与安慰剂相比,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与肝酶升高的发生率增加相关。这些异常大多数发生在背景 DMARD(主要是甲氨蝶呤)治疗的研究中。
建议定期监测肝脏检查并及时调查肝酶升高的原因,以识别潜在的药物性肝损伤病例。如果怀疑药物性肝损伤,应中断托法替布(Tofacitinib)的给药,直至排除该诊断。
5、血脂升高
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与脂质参数的剂量依赖性增加相关,包括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 (LDL) 胆固醇和高密度脂蛋白 (HDL) 胆固醇。一般在 6 周内即可观察到最大效果。LDL/HDL 胆固醇比率没有临床相关的变化。这些脂质参数升高对心血管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影响尚未确定。
血脂参数评估应在开始托法替布(Tofacitinib)治疗后约 4-8 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