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和注意事项
1、高血压:监测血压并根据临床情况控制高血压。如果高血压未得到药物控制,则中断、减少剂量或停止普纳替尼(Ponatinib)。
2、胰腺炎:监测血清脂肪酶。中断,然后以相同或减少的剂量恢复,或根据严重程度停止普纳替尼(Ponatinib)。当脂肪酶升高伴有腹部症状时,评估胰腺炎。
3、神经病变:监测周围神经病变和颅神经病变的症状。中断,然后以相同或减少的剂量恢复,或根据复发/严重程度停止普纳替尼(Ponatinib)。
4、眼部毒性:在基线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全面的眼部检查。
5、出血:监测出血并根据临床指征管理患者。中断,然后以相同或减少的剂量恢复,或根据复发/严重程度停止普纳替尼(Ponatinib)。
6、液体潴留:监测液体潴留并根据临床指示管理患者。中断,然后以相同或减少的剂量恢复,或根据复发/严重程度停止普纳替尼(Ponatinib)。
7、心律失常:监测心律失常的体征或症状并根据临床指示管理患者。中断,然后以相同或减少的剂量恢复,或根据复发/严重程度停止普纳替尼(Ponatinib)。
8、骨髓抑制:前 3 个月每 2 周采集一次全血细胞计数,然后每月采集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进行采集。如果 ANC 低于 1 × 10 9 /L 或血小板低于 50 × 10 9 /L ,则中断普纳替尼(Ponatinib),直到 ANC 至少 1.5 × 10 9 /L 且血小板至少 75 × 10 9 /L,然后恢复相同或降低剂量。
9、肿瘤溶解综合征:在开始普纳替尼(Ponatinib)之前确保充足的水合作用并纠正升高的尿酸水平。
10、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 (RPLS):中断普纳替尼(Ponatinib)直至缓解。RPLS 缓解后患者恢复普纳替尼(Ponatinib)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11、伤口愈合受损和胃肠道穿孔:择期手术前至少 1 周停用普纳替尼(Ponatinib)。大手术后至少 2 周内以及伤口充分愈合之前不要给药。伤口愈合并发症解决后恢复普纳替尼(Ponatinib)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11、胚胎-胎儿毒性: 可造成胎儿伤害。告知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不良反应
最常见(>20%)的不良反应是皮疹和相关病症、关节痛、腹痛、头痛、便秘、皮肤干燥、高血压、疲劳、体液潴留和水肿、发热、恶心、胰腺炎/脂肪酶升高、出血、贫血、肝功能障碍和 AOE。最常见的 3 级或 4 级实验室异常 (>20%) 是血小板计数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白细胞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