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招募】前列腺癌PARP抑制HWH340片治疗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信息来源: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招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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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HWH340片

适用症

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治疗阶段

IIa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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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同意
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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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入组
成功参加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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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前列腺癌,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02
项目用药

中文通用名:HWH340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

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200mg,BID;

用药时程: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符合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03
项目介绍

评估PRAP抑制剂HWH340片治疗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a期临床研究。

04
报名资料

出院记录、门诊记录、入院记录、病案基因检测报告、病理报告、核磁报告、PET/CT超声检查、CT、心脏彩超、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甲状腺功能、用药凭证(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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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优势

HWH340片为PRAP抑制剂。PRAP(聚腺苷酸二磷酸核糖基聚合酶)是一种DNA修复酶,在DNA修复通路中起关键作用。而PARP抑制剂就是阻止DNA修复工作,使得DNA存在损伤的癌细胞无法进行复制,诱导凋亡。HWH340与国外已上市及处于临床3期的同靶点药物相比,在水溶性、代谢、组织分布及生物利用度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靶点选择性高、抗肿瘤疗效显着、安全窗口宽,是单药或联合治疗同源重组障碍的恶性肿瘤的良好选择,有较大潜力成为Best-in-class新药!

06
项目主导人员

叶定伟教授。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泌尿外科学科带头人,泌尿肿瘤MDT首席专家,上海市泌尿肿瘤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前列腺肿瘤研究所所长。擅长泌尿男生殖系统肿瘤的手术和综合治疗,每年主刀根治手术近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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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1、年龄218周岁,男性;

2、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前列腺癌,合并纯小细胞或神经内分泌癌除外;

3、经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诊断为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即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

(<50ng/dL或1.7nmol/L)后,出现下面情况的一种:@血清PSA进展: PSA>Ing/mL且PSA相隔1周连续3次上升,2次大于最低值50%。

4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新型激素治疗(醋酸阿比特龙、恩杂鲁胺等)失败(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

5、既往接受至少一种针对CRPC的紫杉烷类(如

多西他赛、卡巴他塞)化疗失败 (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或临床评估无法耐受,或患者拒绝接受化疗,不包括用于治疗激素敏感型前列腺癌 (HSPC)的紫杉烷类化疗;

6、经血液肿瘤组织或ctDNA检测发现存在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

7、入组前7天内,器官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骨髓功能: ANC>1.5x109/L,PLTZ90x109/L,Hb>90g/L; 肝功能: AST/ALT<2.5xULN(存在肿瘤肝转移者为<5xULN),TBIL<1.5xULN; 肾功能:Scr<1.5xULN,eGFR>45mL/min/1.73m2;

8、ECOG评分<2分

9、预计生存时间≥12周;

10、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

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11、同意参加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08
排除标准

1、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同类药物过敏;

2、既往接受过任何PARP抑制剂治疗;

3、既往接受过任何DNA损伤类细胞毒性化疗

(如米托配、环磷酷胺、铂类等),非前列腺癌且最后一次细胞毒性化疗距离入组前超过5年的除外;

4、筛选前3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包括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单克隆丙球蛋白血症),已经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或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5、伴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6、入组前4周 (或对应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进行过系统化疗、新型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抗肿瘤中草药或其它抗肿瘤治疗 (包括5-a还原酶抑制剂、雌激素和甲地孕酮等),维持去势治疗(LHRH激动剂或持抗剂)或骨转移治疗(如地诺单抗、来腾酸除外;

7、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全身放疗或生物治疗,或入组前1周内进行过小型手术或局部放化疗;

8、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或CYP2D6抑制剂;

9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2级毒性(CTCAE5.0标准),脱发、研究者认为无安全性风险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LHRH激动剂或持抗剂相关的毒性除外;

10、存在有症状(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

11、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或方案依从性的基础医学疾病(如酒精或药物滥用、精神疾病等);

12、无法吞咽口服药物或可能干扰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者。

13、伴有急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14、血清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HIV抗体检测阳性,或HBsAg阳性合并HBV-DNA>1000I

U/mL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6研究者认为的任何其它情况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9
研究中心

广州、上海、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