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沃替尼联合奥希替尼免费用!EGFRm+/MET+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
信息来源: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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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赛沃替尼+奥西替尼

适用症

非小细胞肺癌

治疗阶段

I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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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同意
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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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入组
成功参加临床试验
01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肺腺癌、肺鳞癌

02
项目用药

赛沃替尼+奥西替尼

赛沃替尼 600 mg 或400mgQD +奥希替尼 80mg QD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03
项目介绍

评估赛沃替尼+奥西替尼EGFRm+/MET+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及疗效的III期临床研究。

04
报名资料

出院记录、门诊记录、入院记录、病案基因检测报告、病理报告、核磁报告、PET/CT超声检查、CT、心脏彩超、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甲状腺功能、用药凭证(药盒)

05
项目优势

赛沃替尼(Savolitinib)可选择性抑制MET激酶的磷酸化,对MET突变变的肿瘤细胞增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06
项目主导人员

吴一龙教授。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广东省肺癌研究所所长,广东省肿瘤防治中心主任,中山大学肿瘤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央、省、市保健专家。1988年至1989年,在德国西柏林肺科医院作为访问学者进行研修。2004年荣获全国首届“中国医师奖””。2005年当选美国外科学院院士。任中国临床肿瘤学会理事长。

07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从研究流程。

2、年龄≥18岁。

3、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和美国癌症分类联合委员会第8版肺癌TNM分期,具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局部晚期 (IB/III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的患者。

4、携带明确与EGFR-TKI敏感性有关的两种常见EGFR突变(即外显子19缺失、L858R)及MET阳性;

5、受试者应有可测量病(根据RECIST 1.1标准);

6、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7、预期生存超过12周。

8、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疾病的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9、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10、育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筛选期至研究药物停用4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11、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至研究药物停用6个月之内,性交时须使用避孕套;性伴侣不在育龄期的男性患者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用药后48小时内,性交时须使用避孕套。

12、能口服和吞咽药物。

08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EGFR抑制剂或MET抑制剂治疗。

2、现在罹患其它恶性肿瘤,或过去5年内患其它浸润性恶性肿瘤。

3、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激素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或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4、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广泛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治疗如-89)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或上述放疗不良反应未恢复;

5、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小手术(活检、静脉置管术除外)。

6、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贯叶连翘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7、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千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级,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8、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HIV1/2抗体阳性) ;

9、活动性乙肝[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患者;

10、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1、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

12、筛选期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 (QTCF) 女性>470msec或男性>450msec (3次12导联ECG检测结果平均值)或存在导致QTc间期延长的危险因素。

13、已知存在癌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但低分子肝素(LMWH)或类似功效药物治疗,研究者判断血栓稳定>2周者可入组。

14、任何重要的心律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二度心脏传导阻滞、PR间期>250msec;

15、研究治疗开始前存在脑膜转移,髓压迫或活动性脑转移;但无症状(如无神经功能障碍,癫或其它典型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和体征)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痛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16、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情况显著影响服

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17、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

从性不足或不能遵从研究的限制和要求。

18、研究治疗开始前3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

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

19、已知对赛沃替尼或奥希替尼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20、既往间质性肺病病史,患有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及任何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2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2、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

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受试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23、任何病因及临床分期的肝硬化病史;或有其

他严重肝病或慢性疾病伴严重肝脏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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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

西安、海口、襄阳、福州、南京、广州、内蒙、徐州、成都、福州、厦门、汕头、南宁、南昌、烟台、柳州、厦门、北京、天津、南京、安阳、保定、太原、泉州、昆明、大连、深圳、杭州、郑州、沈阳、南昌、乌鲁木齐、武汉、长春、临沂、哈尔滨、重庆、潍坊、长沙、合肥、宁波、芜湖、蚌埠、锦州、合肥、太原、新乡、石家庄、南昌、扬州、邢台、济南、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