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毒性
在临床试验中,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出现严重肝脏反应的罕见病例(包括临床肝炎、胆汁淤积和暴发性肝衰竭,包括死亡)。据指出,肝脏反应主要发生在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是血液恶性肿瘤)的患者中。肝脏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发生在没有其他可识别危险因素的患者中。停止治疗后肝功能障碍通常是可逆的。
在儿科人群中观察到肝酶升高的频率较高。应监测成人和儿童患者的肝功能。
在伏立康唑治疗开始时测量血清转氨酶水平和胆红素,并在治疗的第一个月至少每周监测一次。如果没有发现临床上显着的变化,在继续使用期间监测频率可以减少到每月一次。如果肝功能测试变得与基线相比显着升高,应停用伏立康唑,除非对患者治疗的益处/风险的医学判断证明有必要继续使用。

肾毒性
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急性肾衰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可能同时接受肾毒性药物治疗,并且可能患有可能导致肾功能下降的并发疾病。应监测患者肾功能异常的发生情况,包括血清肌酐的实验室评估。
肾上腺功能障碍
在接受唑类药物(包括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已有唑类引起的肾上腺功能不全的可逆病例报告。据报道,接受唑类药物联合或不联合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会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在接受唑类药物但未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中,肾上腺功能不全与唑类药物直接抑制类固醇生成有关。在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中,伏立康唑相关的CYP3A4对其代谢的抑制可能导致皮质类固醇过量和肾上腺抑制。在接受伏立康唑与皮质类固醇合用的患者中,也有报道伴有或不伴有随后的肾上腺功能不全的库欣综合征。
接受伏立康唑和皮质类固醇(通过所有给药途径)的患者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和治疗后应仔细监测肾上腺功能障碍。如果患者出现库欣综合征或肾上腺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