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a | 曲美替尼剂量修改 |
出血 |
· 三级 | 继续服用曲美替尼 · 如果改善,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 ·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 四级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
· 无并发症的深静脉血栓 (DVT) 或肺栓塞 (PE) | 停用曲美替尼最多 3 周。
· 如果改善至0-1级,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治疗。 ·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 危及生命的PE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心肌病 |
·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 相对于基线绝对下降 10% 或以上,且低于治疗前正常下限 (LLN) | 最长停用曲美替尼4周。 · 如果改善至正常 LVEF 值,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治疗。 · 如果未改善至正常 LVEF 值,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 症状性心肌病 · LVEF 相对于基线(低于 LLN)绝对下降超过 20%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眼部毒性 |
·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 | 最长停用曲美替尼3周。 · 如果改善,以相同或更低的剂量恢复曲美替尼 ·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用曲美替尼或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 |
· 视网膜静脉阻塞(RVO)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肺部 |
· 间质性肺疾病 (ILD)/肺炎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发热反应 |
· 发烧 100.4°F 至 104°F(或复发时的首发症状) | 停用曲美替尼直至发烧消退,然后以相同或更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治疗。 |
· 发烧高于 104°F · 发烧并发寒战、低血压、脱水或肾功能衰竭 | · 停用曲美替尼直至发热反应消退至少24小时,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治疗。 或者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皮肤毒性 |
· 难以忍受2级 · 3级或4级 | 停用曲美替尼最多 3 周。 · 如果改善,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治疗。 ·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 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CAR)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其他不良反应c |
· 难以忍受2级 · 任何 3 级 | 暂停曲美替尼 · 如果改善至0-1级,以较低剂量恢复曲美替尼治疗 ·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
· 任何 4 级不良反应 | · 停用曲美替尼直至改善至0-1级,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或者 · 永久停用曲美替尼 |